各党支部:
按照学校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部署安排,各支部所属部门(单位)要在6月份对教育实践活动整改落实情况认真开展自查,并在此基础上形成自查报告。部门(单位)自查报告一般包括部门(单位)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同时,所有在岗处级干部也要认真开展自查,写出个人整改任务完成情况、存在问题、下步打算等。
请各支部所属部门(单位)高度重视,抓紧部署,深入开展自查工作,认真组织撰写自查报告,于7月10日前将部门(单位)与个人的自查报告纸质版报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一办118室),电子版发至邮箱:jgdw@csu.edu.cn。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汇总后上交学校教育实践活动领导小组办公室。
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
2014年6月19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