机关各部门、直附属单位:
为了把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工作落到实处,根据学校纪委、监察处《2013年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执行情况检查考核整改通知》要求,机关各部门及直附属单位主要负责人要与所属范围的科室负责人签订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1.请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范围内的机关各部门及直附属单位,于9月28日前完成与科室签订责任书的工作。
2.责任书内容可参考本通知附件,结合本单位实际情况制定。
3.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将于10月10日至20日对签订情况进行抽查,抽查结果将在一定范围内通报。
另外,请各单位于9月30日之前将党政副职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一份)交至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办公室(一办118室),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统一交校纪委存档。
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
2014年9月15日
附件:
中南大学机关科室负责人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
本人与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郑重签署如下党风廉政建设责任书,切实做到:
1.对本科室的党风廉政建设全面负责。教育和监督本科室工作人员认真贯彻落实校党委、行政、纪委关于党风廉政建设的部署和要求。
2.严格按照《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央“八项规定”和反“四风”的要求,以身作则,廉洁自律,规范行为,改进作风。同时,要管好自己的配偶、子女及身边工作人员。
3.强化规则和程序意识,切实加强内部管理。严格执行民主集中制原则,坚持“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制度。加强信息公开和情况通报,自觉接受师生员工监督。
4.有效防控本科室廉政风险,发现问题及时向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报告,并采取得力措施加以解决。
5.本责任书一式二份,一份本人留存,一份部门存档。
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 科室负责人:
签字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