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党支部:
根据《中国共产党章程》、《中国共产党普通高等学校基层组织工作条例》、《中南大学党支部工作条例》(试行)(中大党组字[2001]32号)和中南大学《关于开展二级党组织换届选举工作的通知》(中大党组字[2014]6号)的有关规定,经研究,决定9月底前完成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以下简称“机关党委”)所属各党支部换届选举和部分党支部新建、重组工作。现将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时间安排: 9月28日前完成。
二、党支部设置及支委组成
1.党支部原则上按照一个部门(单位)一个支部设置,党员人数少的可联合组建。因机构调整等原因,部分党支部需要重组或新建的,除支部设置由机关党委另行通知外,需按本通知规定完成相关工作。
2.支委必须是正式党员;党支部书记原则上由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担任;各党支部可设一名副书记;党员人数少的设三名支委,副书记可兼任支委;必须明确一名支委担任纪检委员。
3.各党支部原则上须有一名35岁以下党员任支委。
三、党支部换届选举程序
1.支部请示:关于中共XXX支部委员会换届改选及新一届支委会委员候选人预备人选的请示。内容包括:召开支部大会时间、地点,支部委员会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单。各支部召开党员大会,酝酿提名新一届委员候选人初步人选,现任支委会根据工作需要和多数党员意见,按照不少于应选人数20%的差额比例确定新一届支委候选人,将支委组成人员名额及候选人名单报机关党委审批。
2.机关党委批复后,各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以无记名方式进行差额选举。
3.换届选举结束后,各党支部将选举结果及分工情况报机关党委审批。
4.机关党委批复支部选举结果。
四、工作要求
1.高度重视,加强领导。党支部换届工作,是全体党员政治生活中的一件大事。各党支部要认真研究、精心组织、周密安排,切实抓紧抓好。除新建党支部外,各支部现任支委要与所在部门(单位)主要负责人沟通,共同做好本次换届选举工作。
2.严格执行上级有关文件规定,坚持结合实际,方便工作,有利于提升党的建设科学化水平的原则;坚持有利于党内监督、有利于党风廉政建设的原则。
3.规范程序,严明纪律。要把坚持党的领导、发扬党内民主与严格程序有机结合起来。要坚持德才兼备、注重实绩、群众公认的原则,把那些政治上靠得住、工作上有本事、作风上过得硬、群众信得过的同志选拔出来。要强化党员干部的换届纪律教育,凡发现有违反换届纪律和干扰正常选举工作的情况,将按有关规定严肃查处。
中共中南大学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委员会
2014年9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