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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发布时间:2014/11/07 00:00                  浏览次数: 次 
 

 各党支部:

        为推进学校反腐倡廉教育深入开展,根据校纪委《关于开展2014年度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中大纪字[2014]3号)精神,定于今年11 1日至1130日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以党纪条规教育为主要内容

        各支部组织党员干部、教职工重点学习《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中国共产党党员领导干部廉洁从政若干准则》、《事业单位工作人员处分暂行规定》、《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严禁教师违规收受学生及家长礼品礼金等行为规定》、《中南大学教职工处分规定》、《中南大学科研经费管理办法》、《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和纪委监督责任的实施意见》等(以上条规在学校网站主页公文栏目或纪检监察网站政策法规栏目中有,学校纪检监察网网址:http://jjjc.csu.edu.cn)。要通过党纪条规教育,促使广大党员干部进一步掌握和熟知党纪条规和相关法律法规知识,增强党性观念、纪律观念和法制观念,筑牢思想道德防线,提高防范廉政风险的能力,切实做到廉洁从政、廉洁从教、廉洁从医。

        二、以丰富活动形式增强宣教实效

        宣教月活动期间重点开展以下五个一活动:

        (一)讲一堂党纪条规党课。各单位党政主要领导在本单位讲一堂党纪条规专题廉政党课。

        (二)开展一轮警示教育活动。各单位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在校内电视台播放的《规划错了的人生顾湘陵贪腐案剖析》反腐倡廉警示教育片(具体播放时间定于11 5 日、11 12日下午240、晚上800 在校内电视台播放,也可到校纪委办公室借DVD碟片自行组织观看,时长约40分钟),有条件的单位可组织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

        (三)以支部为单位组织一次主题学习讨论会。组织本单位党员、教职工认真学习贯彻习近平总书记在十八届中央纪委第三次全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108日在党的群众路线教育实践活动总结大会上的重要讲话精神,围绕四风突出问题进行专项整治,落实从严治党各项要求。  

        (四)以支部为单位召开一次中心组学习会。重点是联系本单位实际,分析本单位在落实中央八项规定、党风廉政建设党委主体责任、一岗双责、师德师风建设、执行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科研经费管理、推进校内改革发展等方面存在的不足,切实加以整改。

         (五)开展一次廉洁文化教育活动。各单位结合2014年度学法考试,认真组织学习《湖南省六五普法2014读本》中有关廉政廉洁的内容。努力营造崇廉尚洁、诚实守信的校园廉洁文化氛围。

        三、活动要求

        (一)高度重视,精心组织。各单位要认真组织,把宣传教育月活动抓紧抓实抓好。各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要切实履行责任,抓好部署落实,以身作则,带头参加活动,做出表率。

        (二)围绕主题,注重实效。各单位要围绕宣教月主要教育内容,紧密结合本单位实际,在教育活动的针对性、实效性上下功夫,力求活动形式新、内容实、效果好。

        (三)加强宣传,营造氛围。各单位要采取有效措施,积极发挥各类媒体优势,加大宣传力度,营造良好舆论氛围。

        请各单位将宣教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报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邮箱:jgdw@csu.edu.cn)。

 

 

 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

2014115日      

  来源:> 作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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