关于开展2016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
机党通[2016]13号
各党支部:
根据学校纪委《关于开展2016年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的通知》(中大纪字〔2016〕4号)精神,定于今年11月开展党风廉政宣传教育月活动。现就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活动主题:正确履职、敢于担责
深入学习《党章》、《中国共产党廉洁自律准则》、《中国共产党纪律处分条例》和《中国共产党问责条例》,严守纪律和规矩,加强自律和他律。贯彻执行好《关于进一步推进二级单位贯彻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中大党字[2016]20号)、《中共中南大学委员会践行监督执纪四种形态的实施意见》(中大党纪字[2016]23号)等文件要求,强化主体责任,正确履行职责,敢于承担责任。
二、活动内容
(一)开展专题学习活动。学习内容为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9号通知(机党通[2016]9号)附件三的有关内容。
(二)讲正确履职党课。各党支部所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围绕活动主题为本单位党员职工讲一堂正确履职党课,进一步强化规则程序意识,激发责任担当。主要负责人为非党员的,由党支部书记讲党课。
(三)进行谈心提醒。各党支部所在的单位主要负责人与班子成员、班子成员与分管范围内的干部开展一次谈心交心活动,对党员、干部违反党规党纪的一些现象、苗头性问题,听到看到后要及时询问提醒。
(四)开展警示教育。学校电视台将于11月7日至11月10日在校视频道播放中央纪委宣传部、中央电视台联合制作的大型电视专题片《永远在路上》,各支部要组织全体党员干部收看(也可到校纪委办公室借DVD碟片自行组织观看)。有条件的支部还可采取典型案例剖析、旁听案件庭审、参观反腐倡廉警示教育基地等方式进行警示教育。
(五)召开专题组织生活会。以党支部为单位,以“正确履职、敢于担责”为主题,结合“两学一做”学习教育,召开一次专题组织生活会,对照党纪条规、对照岗位职责,审视单位和个人在落实责任、履行职责方面存在的问题,提出整改措施并狠抓落实。
三、活动要求
各党支部要结合实际,把宣传教育月活动抓紧抓实抓好。各党支部所在单位主要负责人是宣传教育月活动的第一责任人,支部书记和纪检委员要抓好督办总结。
请各党支部将宣教月活动中好的做法和经验及时发至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邮箱jgdw@csu.edu.cn)。
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
2016年11月2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