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关于评选2015-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机党通[2017]2号)
发布时间:2017/05/12 15:54                  浏览次数: 次 
 

关于评选2015-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

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和

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

                                 机党通[2017]2

各党支部:

根据校党委《关于评选2015-2017年度先进基层党组织、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的通知》(中大党组字〔201715号)精神,结合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以下简称机关党委)实际,现将2015-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评选工作的有关事项通知如下:

一、 表彰名额

本次评优分为学校党委和机关党委两个层面进行表彰。

在职教职工党支部推荐优秀个人按正式党员人数7%取整(四舍五入),退休教职工党支部推荐优秀个人按40名党员以下的推荐1名,40名(含40名)党员以上的推荐2名。按照中大党组字〔201517号文件规定,校级先进党支部按不超过机关党委范围党支部总数10%的比例向学校推荐;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向学校推荐1名、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向学校推荐44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向学校推荐3名。机关党委表彰先进党支部4个左右,表彰优秀共产党员30名左右。具体表彰名额分配见附件1

二、评选条件

(一)“先进党支部”评选条件

1.党内政治生活规范、严肃,认真完成党支部“54321凝聚工程”所规定的“4321系列活动(以学校20152016年检查的结果为准)、紧紧围绕“54321凝聚工程”所提出的“五个一”目标,创造性地开展工作,成效显著。

1)创建了一个坚强的党支部班子。支部书记政治业务素质好、威信高,支部班子健全、团结进取,把思想政治工作落到支部、把从严管理党员落到支部、把群众工作落到支部的举措有力,支部教育管理服务党员和宣传引导凝聚师生的主体作用发挥得好。

2)探索了一套有效的思想政治工作方法。能结合本单位实际加强思想建设,思想政治工作深、实、细、活,把党支部建设成为教育党员的学校、团结群众的核心、攻坚克难的堡垒的工作成效好。

3)养成了一种优良的工作作风。支部成员服务意识强,遵纪守法,关心群众,求真务实,廉洁奉公,艰苦奋斗,勇于创新。

4)建设了一支过硬的党员队伍。党员先锋模范作用发挥好,注重入党积极分子队伍的培养教育,新发展的党员素质好、质量高,群众公认。

5)创造了一流的工作业绩。充分发挥党支部的战斗堡垒作用,出色地完成学校和所在单位交给的各项工作任务,成绩突出。

2.机关党委在先进党支部的评选中,还将特别重视以下几个方面的工作:

1)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中有具体举措并取得了成效(注重整个支部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党建工作的相关领域获得的研究成果等)。

2)机关作风建设有具体举措并取得成效(注重对群众反映较集中的问题的解决方法与效果)。

3)党风廉政建设方面有具体举措(主要包括党务公开、三重一大、廉政风险防控、廉政条规学习、个人事项汇报制度、廉政工作报告情况等)。

4)党员培养与发展有成效。

5)参加学校和机关党委组织的各项活动(比赛)的情况与成绩。

6)关心困难教职工有具体举措、帮助退休教职工党支部建设的工作情况。

72015-2017年间,党支部或支部所在部门获得的校内外各类集体荣誉情况(用列表方式)。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报参评

1)在党支部“54321 凝聚工程”检查中的不合格支部。

2)在严明政治纪律和严守政治规矩方面,本支部出现违反党章党规党纪现象,且造成不良影响者。

3)本支部及支部成员在安全维稳、意识形态、职业道德、计划生育以及遵守国法校规等方面出现了责任事故、违反政策法纪的行为或造成了不良影响的。

(二)“优秀共产党员”评选条件

1.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认真履行党章规定的党员义务,模范践行优秀共产党员“五带头”的基本要求。

1)带头学习提高。认真学习党的十八大、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精神和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自觉坚定理想信念;认真学习科学文化知识,成为本职工作的行家里手。

2)带头争创佳绩。具有强烈的事业心和责任感,积极支持和投身校内各项综合改革,立足岗位、开拓创新、勇于奉献,在本职岗位上做出显著成绩。

3)带头服务群众。牢记宗旨,践行承诺,心系群众。积极参加各种志愿服务师生员工活动,热心帮助师生员工解决实际困难,自觉维护师生员工正当权益。

4)带头遵纪守法。自觉遵守党的纪律,模范遵守国家法律法规。遵守公共道德规范,作风正派,廉洁奉公。

5)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发扬社会主义新风尚,带头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敢于同不良风气、违法违纪行为作斗争。

2.具有下列情形之一不能申报参评

1)在2016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中非“优秀”等次的(按

规定不参加民主评议党员等次测评的党员领导干部除外)。

2)有违反党章党纪党规、国家法律法规、校纪校规行为,造成了不良影响的。

本次评选表彰活动要特别注意推荐在“三严三实”专题教育和“两学一做”学习教育以及推动校内综合改革中表现突出、做出积极贡献的先进党支部和优秀共产党员。

三、评审程序和时间安排

(一)5 18 日前党支部召开党员大会,结合2016 年度民主评议党员情况,在支部总结和党员个人小结的基础上评选推荐优秀个人、申报先进党支部。520日前,支部将先进事迹材料报机关党委,过期则视为弃权。申报先进党支部应提交业绩材料(字数不限);推荐参评优秀个人的填写相应审批表,其中推荐为校级优秀个人的应附800字左右的先进事迹材料。

(二)522日前,召开党委会议讨论确定推荐8个党支部为先进党支部,确定推荐1名优秀共产党员标兵、44名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和3名优秀党务工作者名单。优秀共产党员标兵和优秀党务工作者如未通过学校党委评审,则按优秀共产党员进行表彰;推荐的校级优秀共产党员如未通过学校党委评审,则与其他被推荐人选一起列为机关党委表彰。

(三)推荐结果在机关党委范围内公示35 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5 25 日前将评选、推荐结果报校党委组织部。

四、要求与说明

(一)评选表彰先进党支部、优秀共产党员标兵、优秀共产党员和优秀党务工作者是一项严肃的工作,各党支部要高度重视,加强领导,精心组织,坚持标准,严格程序,确保质量。同时,在推荐时要注意广泛性和代表性。

(二)各党支部要以评选表彰为契机,进一步推动创先争优活动的常态化、长效化开展,激励广大党员为推动学校改革发展多做贡献,不断增强党支部的凝聚力和战斗力。

   

附件

1.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优秀个人推荐名额分配表

2.中南大学2015-2017年度先进党支部审批表

3.中南大学2015-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4.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党委2015-2017年度优秀共产党员审批表     

 

 

中共中南大学机关及直附属单位委员会 

                        2017511


                     附件下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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